宏柏新材6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约3681万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约5.80%。相关股份为新余宝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新余宝隆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约2.98%。
2024年1至12月份,宏柏新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化工行业占比97.47%,其他业务占比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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